微商品牌“萃工厂”运营方杭州康又美因涉嫌传销被罚 公司回应
微商品牌“萃工厂”运营方因涉嫌传销被罚 公司回应
中国网财经4月12日讯(记者 白野)日前,萃工厂据信用中国发布的微商一则行政处罚信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康又美)因涉嫌传销被罚款50万元。品牌杭州康又美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运营又美因涉我们做实体门店的杭罚,根本不是州康传销,只是嫌传销被省代、市代拿货价肯定不一样。萃工厂“前期我们本身是微商做欧诗漫微商的,这种微商就会涉及到层级,品牌层级本身界定就不清楚。运营又美因涉”
图源:信用中国案情显示,杭罚杭州康又美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道具款和首单货款,州康方可成为杭州康又美的嫌传销被门店代理商。取得代理商资格后,萃工厂可推荐他人成为该公司的代理商,并获取相应的奖励。
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杭州康又美发展的代理商以先后推荐关系形成上下级,进而形成团队。代理商可获得其下级(直接和间接)代理商出货额一定比例的直推奖励、间推奖励和服务费。其中总部级代理商还可根据团队出货额3%获得分公司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对此,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存在涉嫌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0万元。
天眼查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曾用名为杭州肌本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实缴300万元。法人代表为方俞伟。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仁聪,持股比例为60%。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康又美旗下拥有微商美妆品牌“萃工厂UItraWorks”,明星产品为水活肌透保湿、黄金璀璨修护、菁萃补水以及丝缎暮色口红四类产品,该商标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并于2018年12月21日下发注册证书。目前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共拥有133件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