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商标侵权案胜诉 “李鬼产品”被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新浪科技讯 9月14日上午消息,李鬼产品近日,元气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元气森林”)诉四家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终审宣判。森林商标诉被售
该案曾于2021年底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侵权一审法院判定,案胜四家企业立即停止一切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立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元气森林”相同或近似的即停文字作为企业字号。两家被诉企业不服判决,止生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产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鬼产品被控侵权的元气企业确有侵害北京元气森林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森林商标诉被售驳回上诉。侵权
据了解,案胜本次被诉的判立四家企业分别是山东乐达饮品有限公司(下称“乐达公司”)、青岛梦幻山水啤酒有限公司(下称“山水公司”)、鸿兴沅(西安)饮品有限公司(下称”鸿兴沅“)及陕西元气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陕西元气森林”),案件焦点主要围绕着“气”和“元气森林”相关注册商标展开。
北京元气森林成立于2016年,旗下气泡水和燃茶等产品走红后,市场上迅速出现了一批模仿产品特性、包装和商标的山寨产品,此次被诉的四家企业就存在这样的问题。
北京元气森林认为,乐达公司、山水公司和鸿兴沅线下渠道销售的苏打气泡水在瓶身设计、“氣”字体规格、图文排列和整体风格上,均与元气森林“気”苏打气泡水构成相似;而陕西元气森林故意使用“元气森林”作为企业字号,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同时为消费者健康带来隐患,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最终判定乐达公司赔偿北京元气森林50万元,山水公司、鸿兴沅、陕西元气森林分别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四家被告须立即停止一切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且陕西元气森林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元气森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
(责任编辑:热点)
- 【新浪教育】常州威雅中学部执行校长Stephen Ottewell:教育绝不只停留在教室里
- A股生物医药公司年内回购合计涉资近60亿元 体外诊断及化学制药企业领衔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 发改委: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 2022年金融街论坛聚焦“新市民”:精准把握金融需求 促进共同富裕
- 国潮风起,56.9%受访青年深感自豪
- 忠旺财务破产获银保监会批复 母公司中国忠旺同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广发期货股指期货日评:美联储加息75个基点,符合市场预期
- 银保监首席风险官:鼓励消费金融机构引入外资
- 公司以能力不符辞退新招员工被判赔 法院称公司对招聘对象能力审查不严
- 方正中期期货:宏观利空落地 郑棉短期关注开秤价
- 美能能源苦候三年IPO梦将圆:上市前夕募资额暗遭缩减,盈利羸弱之态渐显
- 安责险“反垄断”再次被点名!
- 证监会拟修订《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有利于推动期货市场深化对外开放